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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总工会“三个强化”规范“女工合同”

时间:2018-09-10  来源:淮安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质量,增强合同的实效性,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淮安区总工会以"三个强化"为抓手,认真规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一是强化协商程序。要求企业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时,必须经过产生代表、发出要约、回复应约、平等协商、审议通过、代表签约、审查备案、公布公示等程序,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二是强化合同完善。根据现行政策和法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政策法规。三是强化制度保障。联合区集体协商分片指导员,积极促进区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工作有效推进。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督查责任制,严格把关合同签订和落实。
(徐列义  王霞  秦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