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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履职有了“补贴”

时间:2021-11-18  来源:洪泽区总工会

“我们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终于有钱干事了!只要干好工会工作,每月有现金补贴,做出优异成绩还有奖励,真是给我们的工作注入了‘强心剂’。”日前,洪泽开发区一家非公企业的工会负责人看着该区总工会下发的岗位补贴制度规定,兴奋地说。

据了解,《制度》规定了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及申报审定程序。补贴对象为洪泽区己办理基层工会团体法人资格登记的非公企业工会(含联合基层工会)干部。本着依法实施、权利与义务对等、适当补贴的原则,按照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工作实绩,结合评定的企业星级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并对在星级创建中作出优异成绩的人员优先评模评先,优先安排疗休养。

目前,《制度》不仅受到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者肯定,也得到一些非公企业行政方的支持。认为工会在企业生产、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们也希望对这些工会干部给予补贴,但苦于没有相关部门和组织的“政策”而无法实现。“工会出台的这个《制度》为我们为工会工作者发放工作补贴提供了依据。”(刘俊夫 郭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