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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人文化宫(西大街116号二楼房屋)招租公告

时间:2026-09-11  来源:工人文化宫

交易项目名称

淮安市工人文化宫(西大街116号二楼房屋)招租

公告起始日期

2026/9/11

公告期满日期

2026/9/23

出租方名称

淮安市工人文化宫

出租标的物

概况

建筑面积180平方米,2/3层办公场所(西大街116号二楼房屋)

租金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国衡淮安评房字(2026)第0197号

评估基准日

2026年8月18日

租金估价

2.56万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年租金底价

2.56万元/年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一百元或一百元的整倍数

特别事项

说明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3.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出租房屋用途不得为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物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业。

5.招租房屋为出租方闲置房屋。如竞租人中标,缴纳租金并与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交付使用。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并移交钥匙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相关要求,并在本项目招租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或出租方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或征信报告)。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价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密封的报价单。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材料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密封的报价单。

(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材料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

3.意向承租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密封的报价单。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盖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二、招租程序

(一)公告期满,将对意向承租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相关材料请于9月23日前报至市工人文化宫;联系电话:13915195718)。

(二)招租过程中,原则上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若征集到多家报价相同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组织召开招租洽谈会,采用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考虑。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三)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按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以确定正式参加承租(如被确认为承租方,该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并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联系方式

龚先生   13915195718


附件:意向承租登记表(淮安市工人文化宫西大街116号二楼房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