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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工会法律工作志愿者的公告

时间:2026-07-14  来源:市总保障部

为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基本职责,健全我市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提升劳动维权专业化水平,为全市广大职工、新业态劳动者提供精准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具备劳动争议案件实务办理经验的工会法律工作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端正,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恪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秉持公益初心,自愿为职工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

(二)持有律师执业证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满2年及以上,执业机构年度年审注册地为淮安市;

(三)具备扎实劳动维权实务能力,3年来独立办理、调解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累计10件及以上;

(四)执业证件正常完成年度年审,年度行业执业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记录;

(六)熟悉《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能够配合工会开展窗口接待、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服从市总工会统一调度管理。

二、主要职责及待遇

(一)坚守公益服务初心,不以获取经济报酬为主要目的,主动参与市、县(区)总工会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法律业务培训、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处等各类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二)服从统一工作安排,接受市、县(区)总工会指派,依规承接、办理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规范完成案件代理、文书撰写、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

(三)自觉服从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市、县(区)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四)办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参照《江苏工会办理职工争议调解和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材料

1.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2.近三年本人办理的劳动仲裁或诉讼案件调解书或裁决书/判决书复印件(代理人页和裁判机关印章页)十件及以上,并保证其真实性;

3.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4.由本人签名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5.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一)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法律工作志愿者以执业法律机构为单位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准确填报报名表(附件1);

(二)淮安市总工会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用并建立工会法律援助志愿库;

(三)本次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年限视工作情况调整;

(四)报名材料应以执业机构为单位送达,不接受邮寄、快递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联系人:欧清明,联系电话:83981658。

 


附件:

1.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登记表.docx

2.承诺书.docx

3.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汇总表.docx


 


 

淮安市总工会

2026年7月14日